SPECIMEN GUIDE
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怎么准备?商品与服务常见示例
如果申请以 1(a) 已在美国商业中使用为基础,通常需要提交能够显示商标与申请商品或服务之间真实关联的使用证据。设计稿、仅用于内部展示的图片或与实际销售无关的材料通常不够。
商品类常见证据
- 带有商标的实物商品、标签、吊牌或包装。
- 能够直接购买商品的销售网页,页面同时显示商标、商品和订购信息。
- 网页截图应保留完整网址和访问日期。
服务类常见证据
- 展示商标并清楚说明所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页面。
- 面向客户的宣传材料、广告或服务场所照片。
- 材料应让消费者能够把该商标与具体服务联系起来。
提交前检查
- 证据中的商标形式与申请商标保持一致。
- 证据覆盖申请中列出的相应商品或服务。
- 所填首次使用日期有事实依据并可解释。
- 不要使用后期合成、临时制作或并未真实使用的图片。
本文仅作一般知识说明,不构成针对具体事实的法律意见,也不保证申请结果。请以 USPTO 现行规则和承办律师针对具体案件的意见为准。